疾病预防控制通报杂志

期刊简介

  《疾病预防控制通报》原名《地方病通报》,创办于1986年5月,于2011年正式更名,是中华预防医学会系列杂志优秀期刊,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主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办,刊号ISSN1000-3711/CN65-1286/R,邮发代号58-95。1992年曾被评为全国基础医学寄生虫学核心期刊,目前已被国内外多家数据库收录,如《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和《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独家)(CAJCED&CJFD)、《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和《中国生物医学期刊引文数据库》(CMCC&CMCI)、英国CAB Abstracts 和 Global等等。本刊坚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结合西部地区卫生防病工作需要,交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成果和防治经验,服务新疆及西部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的办刊宗旨,主要报道鼠疫、布鲁氏菌病、克山病、大骨节病、碘缺乏病、氟(砷)中毒病、包虫病、黑热病、血吸虫病、疟疾、肠道寄生虫病、性病/艾滋病、结核病、职业卫生与职业病、计划免疫、放射卫生与放射病、消毒杀虫灭鼠、医学动物与昆虫、健康教育、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疾病预防与控制研究的相关内容。《疾病预防控制通报》将为我国的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的不断发展而努力,并为广大的卫生工作者提供更好、更优的交流平台。


论文投稿成功后可以改第一作者吗?

时间:2023-10-24 09:30:27

老规矩,我们先说结论:论文投稿成功后,一般是不允许更改第一作者的,但是,如果有充分理由,还是可以更改的。


在论文的投稿和发表过程中,第一作者通常是最主要的贡献者,他对论文的思路、实验设计、数据收集和分析以及论文的撰写负有主要责任。更改第一作者相当于改变论文的主要贡献者,这可能会引起争议和质疑。此外,很多期刊对作者及其顺序要求都非常严格,所以大多数期刊不鼓励更改论文署名作者名单,特别是论文进入审核阶段后。


如果确实需要更改第一作者,必须提供必要且合理的原因来变更作者。编辑部通常不接受由于个人主观意识的错误而导致的更改,所给出的原因必须合情合理,如果确需更改,那么需要注意如下事项。


需要所有作者亲自签署同意变更作者的声明。如果有新增或删除的作者,他们也需提供回复意见。

在变更的过程中导致刊期延后的,作者需要承担相应的结果。

在投稿前应仔细检查作者名单,确保论文的署名顺序是正确的。如果目前更换的第一作者并没有对研究做出任何显著贡献,这可能不符合发表道德,也可能影响文章的刊发甚至被退稿。

如果是因为原作者无法完成需要修改补充的论文内容,必须需要其他人进行补充,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请添加新作者,但必须在修改回复中告知编辑和审稿人新添加的作者贡献了什么,并且要所有的作者都要亲自签名同意变更作者。

时间上,对作者名单的任何增删或更改作者顺序只能在稿件被录用之前,并且只有在得到期刊编辑批准后才能进行。一般来说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是不能换的,特别是通讯作者负责联系期刊,在注册投稿系统时就要确定。其他作者更改是可以协商的, 并且必须是合理的。

少数期刊接受录用后修改作者,但编辑必须操作这个修改过程,所以论文的发表时间可能会延迟。

稿件见刊后是无法更改作者的。

总之,在更改第一作者时需要注意各种事项,遵守期刊的投稿规定和要求,确保变更合理、合法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