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疾病预防控制通报》原名《地方病通报》,创办于1986年5月,于2011年正式更名,是中华预防医学会系列杂志优秀期刊,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主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办,刊号ISSN1000-3711/CN65-1286/R,邮发代号58-95。1992年曾被评为全国基础医学寄生虫学核心期刊,目前已被国内外多家数据库收录,如《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和《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独家)(CAJCED&CJFD)、《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和《中国生物医学期刊引文数据库》(CMCC&CMCI)、英国CAB Abstracts 和 Global等等。本刊坚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结合西部地区卫生防病工作需要,交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成果和防治经验,服务新疆及西部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的办刊宗旨,主要报道鼠疫、布鲁氏菌病、克山病、大骨节病、碘缺乏病、氟(砷)中毒病、包虫病、黑热病、血吸虫病、疟疾、肠道寄生虫病、性病/艾滋病、结核病、职业卫生与职业病、计划免疫、放射卫生与放射病、消毒杀虫灭鼠、医学动物与昆虫、健康教育、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疾病预防与控制研究的相关内容。《疾病预防控制通报》将为我国的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的不断发展而努力,并为广大的卫生工作者提供更好、更优的交流平台。
论文发表的共同一作,评职单位是否认可?
时间:2024-05-21 13:47:05
在职称论文的发表之路上,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身份,如独立作者、第一作者,甚至是共同第一作者。那么,当论文署名为共同第一作者时,评职称的单位会认可吗?
在学术研究的道路上,相信很多人都有过“共同一作”的经历,无论是为了评职、评奖评优,还是为了硕博毕业、求职。但近年来,关于共同第一作者的评价和认可,似乎出现了两极分化的趋势。有些单位在招聘和评定职称时,不再过分强调“共一”与“一作”的区别,而有些单位则对“共一”的认定非常严格,只认可“物理位置第一作者”。
我们知道,一篇文章背后往往有多个作者,每个作者都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但贡献大小各不相同。根据贡献的大小,作者们会有一个明确的排名,从前到后依次为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第三作者等。当两位作者的贡献相当且最大时,他们就会被列为共同第一作者。但这样的署名方式是否会被评职称的单位认可,其实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单位的具体规定。
从定义上来说,共同一作是与第一作者并列的作者,他们理应享有同等的地位。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共同一作的认可度并不总是那么高。例如,A和B是共同一作,但A的署名位置在前,B在后。尽管A和B都是第一作者,但在一些单位的评价体系中,A可能会被视为真正的第一作者。
有人可能会说:“那我宁愿当二作,也不想做共一,这样至少心里有个底。”但事实上,共同第一作者的方式正在逐渐被学术界所接受和认可。特别是在顶尖期刊上发表的文章中,共同一作的含金量越来越高。比如北京某知名大学的相关领导就表示,现在各学科领域的高水平论文主要还是发在国际顶刊上。对于很多普通博士来说,独立一作可能并不现实,但共同一作同样能体现他们在研究中的贡献和学术潜力。因此,他们更看重期刊的质量和在顶刊上发表的文章。
以上就是对“共同一作,评职单位是否认可?”这一问题的解答。希望这些内容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帮助和启示。如果还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欢迎随时咨询云平文化在线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