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刊简介
《疾病预防控制通报》原名《地方病通报》,创办于1986年5月,于2011年正式更名,是中华预防医学会系列杂志优秀期刊,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主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办,刊号ISSN1000-3711/CN65-1286/R,邮发代号58-95。1992年曾被评为全国基础医学寄生虫学核心期刊,目前已被国内外多家数据库收录,如《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和《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独家)(CAJCED&CJFD)、《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和《中国生物医学期刊引文数据库》(CMCC&CMCI)、英国CAB Abstracts 和 Global等等。本刊坚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结合西部地区卫生防病工作需要,交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成果和防治经验,服务新疆及西部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的办刊宗旨,主要报道鼠疫、布鲁氏菌病、克山病、大骨节病、碘缺乏病、氟(砷)中毒病、包虫病、黑热病、血吸虫病、疟疾、肠道寄生虫病、性病/艾滋病、结核病、职业卫生与职业病、计划免疫、放射卫生与放射病、消毒杀虫灭鼠、医学动物与昆虫、健康教育、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疾病预防与控制研究的相关内容。《疾病预防控制通报》将为我国的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的不断发展而努力,并为广大的卫生工作者提供更好、更优的交流平台。
论文投稿后能否更改第一作者?
时间:2024-06-18 10:04:40
在学术研究领域,合作是推动科学进步的重要动力。当多位研究者携手努力,他们的智慧与汗水共同凝结成一篇学术论文。而在这篇论文中,作者的身份与排名显得尤为重要,它们不仅象征着每位研究者在项目中的贡献,还代表着他们的学术地位与对研究成果的责任。那么,一个关键问题浮出水面:论文投稿之后,我们是否还能更改第一作者呢?
学术论文的署名是一项需要极度严谨对待的事项。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于种种原因,有些作者在投稿后可能会考虑对论文的作者署名进行修改,比如增加新的作者、删除现有作者,或者调整作者的排列顺序。但我们必须明确,随意更改论文作者会被期刊编辑视为异常举动,这很可能导致论文被拒绝发表。更为严重的是,这种行为有可能被视为学术不端,对涉及的所有作者的学术声誉和未来投稿机会造成长远的不良影响。
当然,我们也必须承认,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对作者署名的修改可能是必要的。比如,在论文被录用后,作者可能突然意识到需要增加或删除某位作者,或者调整作者的署名位置,甚至可能发现原作者名字存在错误。但一般而言,一旦论文被录用,对作者的修改就变得相当困难,因为这既涉及到作者的权益,也可能影响论文的整体评价。尽管在论文发表过程中存在修改作者的可能性,但这种情况需要谨慎处理。
关于如何合理更改作者署名,我们可以参考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的相关指南。大多数学术期刊在处理经过同行评审的论文时,会要求任何关于作者的添加、删除或顺序调整都必须符合COPE的标准。这意味着,所有原始作者以及新增的作者都需要签署一份声明,解释修改的原因,并确保所有作者都同意这些更改。值得注意的是,修改作者的顺序通常只能在稿件被正式接收之前进行,并且必须获得期刊编辑的明确批准。
如果缺少全体作者共同签署的声明文件,通讯作者将无法进行署名顺序的更改。这是因为学术期刊的编辑和审稿人在评审论文时,会基于原始的作者顺序进行评估。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更改作者顺序,可能会损害论文的可信度和学术价值。如果通讯作者试图在未经其他作者同意的情况下更改署名顺序,那么其他共同作者有权介入,向期刊编辑表达他们的关切或反对意见。这甚至可能导致论文被撤回或拒绝发表。
总的来说,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的位置在投稿后通常不应进行更改。特别是通讯作者,作为与期刊进行主要沟通的人员,其在投稿系统注册时就已经确定。当然,对于其他作者的变更,各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但任何变更都必须基于合理且正当的理由。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论文投稿后作者变更的相关问题。如果您还有更多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指导,请随时联系云平文化的在线编辑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