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预防控制通报杂志

期刊简介

  《疾病预防控制通报》原名《地方病通报》,创办于1986年5月,于2011年正式更名,是中华预防医学会系列杂志优秀期刊,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主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办,刊号ISSN1000-3711/CN65-1286/R,邮发代号58-95。1992年曾被评为全国基础医学寄生虫学核心期刊,目前已被国内外多家数据库收录,如《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和《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独家)(CAJCED&CJFD)、《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和《中国生物医学期刊引文数据库》(CMCC&CMCI)、英国CAB Abstracts 和 Global等等。本刊坚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结合西部地区卫生防病工作需要,交流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成果和防治经验,服务新疆及西部地区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发展”的办刊宗旨,主要报道鼠疫、布鲁氏菌病、克山病、大骨节病、碘缺乏病、氟(砷)中毒病、包虫病、黑热病、血吸虫病、疟疾、肠道寄生虫病、性病/艾滋病、结核病、职业卫生与职业病、计划免疫、放射卫生与放射病、消毒杀虫灭鼠、医学动物与昆虫、健康教育、社区卫生、农村卫生、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等疾病预防与控制研究的相关内容。《疾病预防控制通报》将为我国的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的不断发展而努力,并为广大的卫生工作者提供更好、更优的交流平台。


揭秘:科研误区,避免抄袭风险!

时间:2024-12-20 14:44:08

在科研领域,每一位学者都渴望自己的成果能够广泛传播,被同行认可。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一个常见的误区便是认为“自己发表的文章可以随意使用”,这种观念往往导致不经意间的学术不端行为——抄袭。本文旨在探讨为何即便是已发表的文章,在使用上也需谨慎对待,避免陷入抄袭的泥潭。

理解“已发表”与“个人所有”的界限

需要明确的一点是,文章一旦在学术期刊、会议或其他正式平台上发表,其版权通常归属于出版方或相关组织,而非作者个人。这意味着,尽管作者是文章的原创作者,但并不自动拥有无限制使用该作品的权利。因此,即使是自己之前发表的文章,未经适当授权直接复制粘贴到新作中,也可能构成自我剽窃(self-plagiarism),这在学术界是被严格禁止的。

自我剽窃的危害

自我剽窃不仅违反了学术诚信的原则,还可能对个人的学术声誉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害。它破坏了学术研究的原创性和创新性,降低了科研成果的价值。此外,如果被发现有自我剽窃行为,可能会面临文章被撤销、学位被取消、职务被解除等严重后果。对于研究机构而言,这也是信誉的损失,影响到整个机构的学术地位和资金支持。

正确引用自己的作品

如何合法且恰当地在自己的新研究中引用已发表的文章呢?关键在于遵循学术引用规则,做到以下几点:

明确标注:在任何情况下引用自己的作品时,都应在文中相应位置明确标注出处,包括文章标题、作者(如果是合著,列出所有作者)、发表时间及期刊/会议名称等基本信息。

适度改写:直接复制粘贴是不可接受的,即便是自己的文字也不例外。应当对原有内容进行适当的改写或总结,确保新文章中表达的是独立思考后的观点或研究成果。

获得许可:在某些情况下,特别是当需要大量引用或改编已发表作品时,最好事先征得原出版方的同意,以避免版权纠纷。

遵守期刊政策:不同的学术期刊对于引用已发表作品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投稿前务必仔细阅读并遵守目标期刊的相关规定。

提升学术素养,维护学术纯洁

避免自我剽窃,不仅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尊重,更是对自己学术生涯负责的表现。作为研究者,应不断提升个人的学术道德意识和版权意识,通过正当途径分享和传播知识。同时,鼓励创新思维,追求真正的学术贡献,而非简单重复已有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共同维护学术界的纯洁与进步。

科研道路上的每一分收获都来之不易,珍惜并正确利用自己的学术成果,既是对自己努力的尊重,也是对整个学术界负责的态度。让我们携手营造一个健康、公正、富有创造力的学术环境。